嘉应急〔2024〕1号嘉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1-15 17:45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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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等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2023年11月30日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9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嘉兴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1 | 《关于印发〈嘉兴市培育支持社会救援力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嘉应急〔2019〕105号 |
2 | 《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 嘉应急〔2019〕107号 |
3 | 《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通知》 | 嘉应急〔2019〕129号 |
4 | 《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贮存场所安全管理规范〉的通知》 | 嘉应急〔2022〕55号 |
5 | 《关于印发〈嘉兴市应急管理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试行)〉的通知》 | 嘉应急〔2022〕59号 |
6 | 《关于印发〈嘉兴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 嘉应急〔2023〕50号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3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号 |
1 | 《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嘉安监〔2017〕2号 |
2 | 《关于印发〈嘉兴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 嘉安监〔2018〕127号 |
3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嘉应急〔2021〕73号 |